延安黄陵15年杀害女护士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点击数:2018-07-11 13:42:33

为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维护社会稳定,7月10日,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生效判决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在黄陵县看守所依法对抢劫犯于振民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延安黄陵15年杀害女护士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延安黄陵15年杀害女护士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抢劫犯于振民,曾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刑满释放后,又产生抢劫之念。2015年11月16日20时许,于振民窜至黄陵县电力巷寻找抢劫目标时发现田某某从出租车上下来,便尾随至巷子小路,上前采取捂嘴、勒喉等手段实施抢劫。田某某在挣扎反抗时,于振民殴打其头面部,将其挟持至河边空地,用自己皮手套塞嘴,用皮带捆绑双腿,并脱下田某某所穿外衣从背后捆住田某某双手。随后返回抢劫地,将田某某的包及包内物品捡起后又返回捆绑田某某处时,发现其没有反应。于振民在认为田某某已经死亡的情况下,将其推入黄陵县桥山镇呼家湾村沮河内。2015年11月30日,于振民被公安机关抓获,根据其供述,在黄陵县桥山镇呼家湾村沮河河道内找到田某某的尸体。经鉴定,死者田某某系被他人捂压口部及扼颈导致昏迷后被抛入水中溺水死亡。

延安黄陵15年杀害女护士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以抢劫罪判处于振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判处于振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向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遵令于2018年7月10日将罪犯于振民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为安全保障“7.10”死刑执行工作,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黄陵法院配合完成。接到任务后,黄陵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题开会研究,制定执行预案,并在7月9日对刑场进行详细勘察,对刑场警戒部署进行了具体安排。

抵达刑场后,按照事先预案安排,各自站位实施警戒,通过该院法警大队及刑事审判庭工作人员全力配合,最终顺利完成“死刑”执行安全保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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